涂裝高溫漆場地通風既是防火防爆的安全需要,也是為了有效降低涂裝生產場地的有毒有害物質濃度,減少其對人體的傷害。為防止氣體、煙、塵等有害物質在室內溢散,涂漆工藝應首先采用局總排風。當不可能采用局部排風方案或采用局部排風仍達不到規定要求時,應采用全面通風換氣。
局部排風:(1)涂裝高溫漆作業的局部排風系統,應設置去除漆霧或粉塵回收的裝置。(2)局部排風的排風罩應設置在污染源處,罩口吸風方向應使有害物質不流經操作者的呼吸帶。(3)散發有害物質的工藝設備和工藝過程應加以密閉,當無法采用密閉或半密閉的裝置時,應根據生產條件和通風效果,分別采用側吸式、傘吸式、吹吸式排風罩或槽邊排風罩。(4)經常排出有害氣體的機械排風系統,應設備旁通排風管,以在通風設備停止運轉時仍能繼續排出有害氣體。
全面排風,當涂裝工藝和設備不固定,無法采用局部排風時,或大面積涂高溫漆作業,擴散面廣時,應采用有組織的全面排風,使涂裝操作得不處于污染氣流中。(1)數種溶劑(如芳烴類、醇類、乙酸酯類)等的蒸氣同時散發于空氣中,全面通風換氣量應按各種氣體分別稀釋至高允許濃度所需要的空氣量的總和計算。(2)散入涂漆作業場所的有害氣體量,在沒有工藝設計資料或不可能用計算方法求得時,全面通風所需要的換氣量可根據類似的車間的實測資料或經驗數據,按房間的換氣次數確定。(3)全面排風系統排出有害氣體及蒸氣時,其吸風口應設在有害物質濃度大的區域。全面排風系統氣流組織的流向應避免使有害物質流經操作者的呼吸帶。
送風系統,沒有局部排風或全面排風的涂高溫漆作業場所,應進行自然補風。當自然補風不能使室內空氣有害物質符合規定要求或室溫過低影響生產時,應設置機械送風系統。(1)涂裝生產場所外部環境塵土較大時,機械送風系統應設置空氣過濾裝置。(2)機械送風系統送入車間空氣中的有害物質的含量,不應超過高允許濃度的30%。(3)機械送風系統進風口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是應設在室外空氣清潔的地點;二是應設在排風口常年頻率風向的下風向,且宜低于排風口2m;三是進風口的底部距室外地坪的距離不宜低于2m;四是如果必須將風口和排風口設在屋面以上的同一高度時,其水平距離不應小于管徑的10倍,并不應小于10m;五是當作業場所內有害物質通過天窗排出時,則在該場所屋頂上應避免設置進風口。(4)機械送風系統的送入空氣,應送至工作地帶或工人經常停留的工作地點。(5)合理組織進風排風氣流,防止含有害物質的空氣流經不含或僅含少量有害物質的作業地帶。
高溫漆涂裝施工完畢,涂膜中的溶劑仍在繼續揮發,為防止有機溶劑在空氣中積聚而濃度增大,應繼續通風。通風一段時間后進行檢查,確定無爆炸、燃燒危險時,再停止通風。